TL春秋

出自 直銷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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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TL春秋

孔子編纂春秋之前,似乎沒有人用春秋二字來代表歷史。

自孔子之後,春秋二字除了作為季節名稱之外,也是歷史的一個主要別稱。

本文為雖然是一篇短篇小說,但內容寫的是兩家公司的生死較量的故事,也帶著一點歷史的味道,所以就借用春秋二字做來為這篇小說的篇名。

有一家公司,經營的是營養保健品販售的傳銷公司,而且在全球數以萬計的傳銷公司中,號稱排名前十大。

但是,這樣一家表現優異的傳銷公司,本質上看起來卻更像一家法律事務所。

其產品、行銷策略基本皆為陳腔濫調,實在乏善可陳。但是,這家公司在訴訟的表現上面,甚至比律師事務所更為兇悍,跟它簽約合作開發市場的各國代理人,幾乎沒有一個不被它提起訴訟。

另外,這一家傳銷公司也特別喜歡起訴自己的離職職員。

在被授權代理經營的人把某個新市場做出成績以後,基於收割稻尾的動機,這家公司就會尋釁向代理經營者提起訴訟。雖然這樣做有虧道義,卻是可以理解的做法。但如果一次又一次向離職的員工提起訴訟,就未免太過不可思議。而這一家在全球傳銷名列前矛的傳銷公司,卻在十年間在台灣興訟十二次,其中有十一次是控告自己的舊員工。

由於這種比律師更熱衷於打官司的企業特質,這家公司也被戲稱是靠著打官司一路闖進全球領先群的傳銷公司,在這裡,我們姑且取Law這個字的首字,把它稱做L傳銷公司。

L公司在台灣的第一個訴訟,當然是一樁與台灣代理經營者的割稻尾官司。此處,暫時把這一家公司稱為F公司。

合作的第一年,F公司就把台灣市場做得出人意料的火熱,看著每日從台灣傳回來的美麗數字,L公司的老闆SP越來越坐不住了。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

於是,SP設計了一場突擊,無預警的前往F公司的倉庫進行突擊檢查,企圖從其中找出一些有利的把柄,當作挑起官司的理由,也可以在割稻尾的官司中,讓F公司的王老闆啞巴吃黃蓮,硬生生的把被塞到嘴裡的苦果吞到肚子裡。

不過,王老闆也是在世界上闖蕩多年的一號人物,做事情有為有守,大膽決策,謹慎執行。因此,這一次突擊,即使策反了一個王老闆倚重的IT大將當做內應,卻還是找不到王老闆麻煩。

但是,臉已經撕破了,雙方不可能繼續合作,SP於是祭出連環計的第二計,直接斷絕王老闆的貨源。

他相信,當一個再會賣貨的人沒有貨可以賣的時候,不必自己出什麼力,對方就會彈盡援絕,終至崩潰。

不必訴訟也同樣能殲滅對手,誠可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唾手之間得來勝利。

但是,這個在台灣的王老闆,與過去SP在英國、法國、西班牙、瑞士等地一擊斃命的合作對象不同,台灣的王老闆是一個鋼鐵意志的對手,即使吃了兩招陰招,王老闆依然站得穩穩挺挺的。

王老闆是一個實業家,他在新加坡紅茂橋GMP工廠生產的環保產品受到新加坡政府的高度肯定,並授予幾乎每一樣紅茂橋的產品環保標章,因此,王老闆的產品也是各大連鎖通路中熱賣的中高價位高品質的商品。

面對SP的陰損招數,他本來可以一笑置之,揮一揮衣袖,告別這個做得好還要被人糟蹋的不可思議的是非環境。但是,對於一個負責任的人而言,傳銷卻又是一個不容易脫身的領域。

即使王老闆想要瀟灑離開傳銷;但是,一大群跟著他在傳銷打拼的事業夥伴和這些夥伴底下更多的夥伴,卻是王老闆無法瀟灑離開的一個又一個責任。

在許多夥伴希望王老闆另起爐灶的合議下,王老闆決定承擔責任,自己另外創立一家T公司。

並且,一切都要自己來,以免有再次落入被人無理玩弄宰割的處境。一切自己來,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卻又談何容易呢?

王老闆一個人飛往歐洲,在瑞士、德國、義大利等國家飛來飛去,動用舊日人脈、拓展全新關係。馬不停蹄、夜以繼日,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手上那一份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可以守護全人類健康的配方做成產品。

跟藥物不同,那是一份營養配方,但又與一般營養配方不同,這一份配方裡面有140多種營養元素。那是王老闆早年在德國從事生化研究時,他跟他的恩師D教授所共同研究出來的一項對於中老年人慢性病特別具有改善價值的傑出方案。

當然,其中核心的貢獻還是D教授。在當時,王老闆這個來自台灣的年輕後進,最主要是扮演白老鼠的角色,協助D教授驗證及優化配方效果。

在通常的情況下,想要生產出一套既對人體有益無害,還要能夠具有競爭力(至少要能夠打敗SP)的產品,沒有一年半載是做不到的。

但是,王老闆卻以其過人的意志與努力,在短短四個月間就把後來被無數愛用者充分肯定的產品製作出來。

不過,在首批產品做好的時候,歐洲地區卻發生了百年一遇的世紀大風雪,包括載運王老闆第一批貨的貨機跟無數客機,都被延滯下來。當風雪停歇,第一批產品運抵台灣的時候,望穿秋水的夥伴們士氣大振,即使那時是大年初二,大家還是趕到機場附近的一處倉庫取貨,並且一路從台北到高雄,沿著高速公路南下到各縣市送貨。

正因為有著這樣曲折的過程以及背後王老闆那一股不服輸的堅定精神,王老闆的T公司很快就站穩了腳步、一炮而紅,更對SP原以為十拿九穩的台灣市場產生致命的擠壓,使SP在台灣、甚至在亞洲都陷入了生死存亡的危機之中。

SP在公司內部召開了許多次應變會議,市場部門、產品部門、數位部門也提出了各種作戰方案。

在每一個方案在付諸施行之後,都很快被證明是完全失敗的。

在第五次應變會議的時候,SP已經沒有耐心再聽取任何可能再度失敗的方案。他直接指示法務部門會同律師群,研擬出一套讓王老闆一招斃命的訴訟方案。

一週後,在SP最倚重的律師吉米的主導下,一個向智慧財產權法院對T公司提起山寨的訴訟計畫被提出來大家討論,與其說是討論,其實是一個宣示。

就法律本質而言,依據雙方先前簽訂的合約,以及王老闆根據合約授權內容所經營出來的產品名稱、本地品牌的智慧財產權,在法律上應該歸屬王老闆合法所有。而且,王老闆另創的T公司,不論產品名稱,獎金制度、市場取向、企業品牌,都與SP的公司大相逕庭,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告贏王老闆並不容易。

在會議上,有一個老實的新進幹部還不懂體會SP的意志與L公司的企業文化,直言向王老闆提出智慧財產權告訴,似乎不是一個理想方案。

「從許多角度看,法律的天平很明顯是向王老闆的方向傾斜。」老實的新進幹部說。

此話一出,與會的老同事都知道不妙了,也許SP還會當場掀桌,炸翻全場。

「安靜,不懂就住嘴。」SP並沒有發火,只是止住了老實人的發言,然後說:「法律的天平不是這樣運作的,就算天平真的要斜向對方,我們還有上百種方法可以讓天平向我方傾斜。」

然後,SP使了一個眼神,讓這個方案的提案人吉米發言,說明這個方案的精髓。

吉米說:「在一般的情況下,人們都認為打官司就是在打判決的勝敗,其實並不是如此。勝利者一無所獲,這不僅僅是海明威的一篇短篇小說,這也是人間的一個潛規則,在法律訴訟上面,這個鐵則最為適用。打官司,特別是民事官司,往往要打個八年十年,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原本會贏的一方,很可能三個月、半年就仆倒在地,奄奄一息,甚至斷了氣。其結果就是,明明是一定會贏的一方,卻在訴訟一開始的時候全盤皆輸了。比如T公司,如果官司讓他早早仆倒,那麼,就算王老闆再頑強,堅持把官司打到最後,最後並贏得勝訴,那又如何呢?王老闆的意志跟他最後的勝訴,根本對他那早早已經關門大吉T公司,淪為歷史泡沫的T公司於事無補。」

對於這一番話,SP帶頭點點頭微笑肯定,與會的幹部全都鼓掌支持,那個二愣子新人也不得不跟著鼓掌。

「但是打官司總還是有一些風險,不是嗎?」二愣子新人怯怯的問吉米。

「打輸打贏,這是我們律師的專業,也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外行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吉米說:「當我們有面對可能打不贏的準備,敗訴對我們來說還是大贏。」

「但萬一輸了,被求償巨額賠償怎麼辦?」

「放心,凡事豫則立,如何避免被索賠巨額金錢,難道不是一家跨國公司到國外經營的第一個功課嗎?台灣的法律,又沒有資本額保證金的限制,就算T公司真的贏了,保證他們半毛錢都要不到。」

吉米剛剛把話說完,SP就宣布:「好了,開到這裡,其他不用再多說了,吉米,你把案子再整理一下,我讓台灣那邊按照你的計畫,趕快去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告。」

在王老闆成立T公司才剛剛滿一年,L公司台灣分公司就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

沒有錯,根據SP的意志,一定要殺個讓王老闆措手不及,讓T公司揹負著山寨污名,活不過半年。

不過,出乎SP意料之外的是,T公司並沒有如預想中的那樣被擊倒,相反的,在王老闆的領導之下,T公司的業務仍然蒸蒸日上,並且不斷的創下傳銷歷史上少有的紀錄。

更不幸的是,L公司在一審竟然就敗訴了。

而T公司在官司獲勝之後,乘勝追擊,士氣大振,很快的成為傳銷界的一匹大黑馬。

靠著不斷打官司壯大的L公司當然提起上訴,但是,二審卻還是吃了敗訴。

第二次提起上訴之後,SP問吉米對判決的看法,吉米的回答已沒有主戰早期的自信。

「我知道了。」SP說:「那麼,看來還需要另外在老王後院放一把無明火,燒個老王目瞪口呆。你去逼台灣的小林,讓他提出一個偷偷在老王家後院點火的策略。」

小林,是一位在德國長大的台灣人,德語講的比中文好很多,他是SP跟王老闆鬧翻之後,在台灣地區另外找的合作對象。

不過,合作方式與SP跟王老闆的合作不同,跟王老闆的合作是完全授權代理經營,跟小林的合作,是有限授權,小林根本沒有空間在台灣發展業務,綁手綁腳,好像一個傀儡。

簡單說,SP對於合作代理的小林的授權,甚至遠遠不及一家苛扣外商對台灣總經理的授權。

小林之所以甘願委屈,很重要的原因是,擺明做一個傀儡,業績壓力不會那麼大,另外,小林最重要的算盤是,跟著SP多學一點,日後也可以有些本領自己出來闖闖,說不定能創造出一家偉大的傳銷公司。

當然,當一個傀儡也不是言聽計從就可以了,在必要的時候,還需要有一點機伶,有一些討人歡心的點子。而這一點,可以說是小林的一大特長,在德國長大,因此也特別懂得德國老大心裡的癢處。

接到在T公司後院放火的任務之後,他滿口就答應下來,沒問題是他跟德國老大SP互動必需要應允的話,至於後面如何執行?執行效果如何?那是以後的事了。

雖然答應下來,但他卻完全不知道怎麼在別人家後院放火?

於是,他也召開了一個會議,希望大家提供意見。剛開始,會議的氣氛相當沉悶,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一直都沒有人提出什麼好意見。

後來,有一個在產業打滾十多年,換了八家公司的專家說話了,他是小林底下一個頗有產業經驗的經理。

他說:「傳直銷賣的都是保健品,法律卻又規定不能講療效,但是要賣得動,卻又不能不講效果,沒效果誰買單呢?這就出現了一個詭異的現實,那就是每個活躍的傳銷商都在違法,大家賭的是自己應該不會被朋友出賣。」

「這個我知道呀,然後呢?」小林說。

「所以,這就是一個重要的切入點,很多公司都是抓著這一點來打擊對手。而且,一般都能手到擒來。」經驗老道的經理說。

小林眼睛一亮,但是他還不是很清楚該如何執行?他繼續問:「聽起來不錯,你有什麼好辦法呢?」

經理指出,最近有一位T公司的會員,因為想要找王老闆談合作被王老闆拒絕,因此找上我們來,希望能夠聯手給王老闆一點顏色瞧瞧。經理說:「我認為可以找她來談,如果可以,就讓她出面指控吃了王老闆的產品受到傷害?什麼傷害都行,那不重要,只要搞到T公司陷入產品害人的風暴中,沒有三年五年,T公司是扯不清楚,切割不了這個飛來的橫禍的。」

小林微微笑點點頭,表示贊同經理這個妙計。不過,他的心理卻對經理產生了高度的戒心,再也不敢對身邊這個狠角色掉以輕心。為了以防萬一,小林甚至挖了一坑讓他來跳,然後把他弄走,並且把他提出來的計畫據為己有,向SP邀功。

他把經理講的話向SP重新講了一遍,得到了SP高度的肯定,並允諾,如果事成,必有千金重賞。

不過,小林在商場的閱歷其實還很淺,對於直銷生態也很陌生,因此,當他把經理趕走之後,就找不到另外的人與聞大計,公司裡,就算有人有想法,看著狠經理的前車之鑑,也沒有敢再向小林提意見。最終,他最終竟把一副傷害T公司的好牌,從穩贏的態勢打到慘輸。他帶著T公司會員到台中地檢署申告受害的案件,經承辦檢查官蘇宇星逐一徵詢衛福部意見及詳細調查細節之後,認為檢舉人檢舉事項欠缺事證,礙難認定T公司有不法之處。因此,蘇宇星就將全案以不起訴加以簽結。

T公司案不起訴的消息傳到SP耳裡,就好像一顆震撼彈,因為如果不能在T公司後院放火,不能轉移焦點,一旦台北智產院再判L公司敗訴,那麼,L公司恐怕就連在台灣市場繼續立足的機會都沒有了。雖然為了與T公司生死搏鬥,SP已經先行把台灣的資產脫產淨空,任何大筆資金,都是由德國總部依需要各別電匯。萬一官司真的敗給T公司,T公司想要索賠,就算一毛錢都很難拿得到。但是,如果打輸智產官司,搞到很多權益都被歸屬於王老闆所有。

那麼,L公司就沒有合法生存的保障了。

為了避免官司判決下來的風險,SP接受了吉米的建議,先行買下了一家奄奄一息的美國公司,以防智產官司再次敗訴,王老闆來個法律反撲的時候,L公司還有一個可以立即轉換的平台,讓直銷領導人能夠安下心來。否則,要是真的第三次輸了智產官司,很可能就會大崩盤。

雖然花了一筆錢為最壞狀況設了防火牆,但SP並不甘心就此罷手。

他在電話那頭對著小林大發雷霆,足足罵了五分鐘,然後說:「給你兩個月,沒把老王的後院燒個精光,你就給我走路,我還會仔細跟你算一些不明不白的帳。」

SP情緒看起來很歇斯底里,不過,他一邊罵,一邊還有條有理的告訴小林一套一定會成功的計劃。SP的歇斯底里,或許是真的抓狂,但更深沉的用意,其實是用怒火逼著小林一定要徹底執行他的計畫,絕不能聽聽就算聽過就忘。

他的計畫是,不論花多少錢,一定要讓老王的後院起火,並且一舉把老王的事業燒得乾乾淨淨。

他說:「有什麼問題是錢沒有辦法解決的?沒有。檢察官不起訴,那是因為沒錢,沒那好處,誰會願意淌入一場擺明的是企業廝殺的麻煩裡面呢?沒有錢,真的很麻煩,但有錢了就不一樣了,什麼麻煩都不麻煩了。有錢就是立場,有錢就是道理。另外,你不能傻傻的自己去給錢,這個世界上可以幫你給錢改變檢察官態度的人滿街都是,就是不能是你或者公司裡任何人去。有一種人最積極,他們是所有想要活動警察、調查、檢察人員最好的嚮導。這種人,就是小報的記者。

世界上每個地方都有小報紙,比起大報紙的大流氓,這些小報的記者就是貨真價實的小流氓。大流氓一般很難請得動,大流氓的定位在替跟自己立場相同的政治利益服務,他們美其名為第四權,實際上就是用第四權來替自己相同立場的政治利益扮演捍衛的角色,他們可以用看起來很高尚的政治學理來維護最黑暗的政治算計。這些大流氓身段很高,價碼不菲,非我族類是很難請得動的。至於什麼是同我族類呢?那就是,誰掌權執政,不論姓黑姓白?都是同族同類。不過,小報不一樣,小報的生存準則,是透過八卦、騷擾、影射、恐嚇性、隱私性的報導來牟取利益。說白了,小報更沒有什麼政治立場,也沒有任何政治人物的包袱,只要給錢,只要給錢的人想做的,就沒有什麼是他們做不了的。相不相信,你搔破頭皮找不到的關係,小報記者三兩下就可以替你搞定。他們會用完全超乎你想像的計策完成你認為很困難的、不可能的任務。只要用錢,他們全都辦得到。記住,千萬不要去想你有什麼主流大報的朋友。他們不會幫上你任何忙的,他們會說:『兄弟,這種事得看上面想不想報。』他們會推得你很無奈。而你在白忙一場之後,你找大記者幫忙的那件事,還有可能在日後被反咬一口。主流媒體的價值是屬於政治人物的,但絕不是屬於我們的,你認為的所謂的交情,都是屁話,你玩不起的。」

「嗯,聽到了。但是,SP,我有點不好吸收。」

「聽懂了嗎?,聽懂就去執行,聽不懂,我再從頭講一遍。」

「懂了,我去做。」

「每三天跟我匯報一次。」

對於SP與王老闆的爭鬥,小林本來別有心眼,他曾經私底下跟王老闆最相信的邱律師私下見過一次面,把SP計畫在王老闆的後院放火的想法透露了一點玄機,並提出三百萬的價碼,表示王老闆願意出這個價錢,他就會設法百般阻撓、拖延SP的放火計畫。但是,還沒等到王老闆那邊的正式的回應,SP卻要脅要清算自己的小帳向自己下達了死命令,小林只好死了從中鑽營牟利的想法,開始認真的到處託人介紹小報記者的關係。

很快的,他就找到了一個老記者。

第一眼看到這個老頭的時候,小林不免心生鄙夷,暗地罵著:「什麼東西,這個都已經躺進半個棺材的模樣,都這樣一副猥瑣模樣,還在這個社會上吸血?」

不過,猥瑣的老頭一開口,就是不一樣。他說:「找我辦,要能夠拿出四千萬,我賺多少你不用管,但你出得起四千萬,我就能把你們最需要的關節都打通,一句話,我可以幫你們開創贏的條件,怎麼做是我的本事,要不要贏是你們的決定。」

聽了猥瑣老頭的講話,再對照介紹人的介紹,小林對於眼前的猥瑣老頭不得不刮目相看。

見面前,介紹人說:「老記者別的方面我不敢說,不過,要論關係,我不得不叫他第一名,白的、黑的、灰的、山的、海的,台中地方上用得到的有力人士,都是他在酒場飯局裡的好兄弟,做為兄弟一場,他們默契十足,他們了解兄弟的最佳意義:「有福大家同享,有事各自分工。」

只要他願意出面,再難的問題都會有解,你會感覺到一部比國家機器更靈活的機器快速驅動,種種你原來不敢想像的,想像不到的有利條件,都會如雨後春筍冒了出來,你可能聽不到機器的聲音,但你一定會被機器產生的結果嚇一跳。」

雖然小林已經開始相信猥瑣的老人會是SP要找的那一個可以在王老闆後院放火的靈魂人物,但是,他不免猶豫起來要不要跟對方砍砍價錢?因為SP從來都不相信任何一個台灣人,因此,他放在台灣公司的周轉金一直不超過一百萬元。凡是大筆金錢或者會員的獎金,全部都由他指派總部專人處理轉匯。做為一個名義上的台灣負責人,只要超過兩萬元的支出,都要先行呈報。

在這種情況下,四千萬元這個數字,對於苛扣成習的SP,恐怕是一個談都不用談的數字。

於是,他自作主張的試著殺價說:「價錢上面,能不能讓一點?」

由於小林對這一方面的行情完全是個大外行,因此他的殺價殺得很虛。

「年輕人,鼻屎大的好處關鍵人物的眼睛是不會睜開的。大家都很忙,如果是幫後面的人辦事,你不要亂砍價,先回去問你後面那個出錢的人的意思,如果你是為自己辦事卻出不起這些錢,你告訴我你可以出300還是500,我會介紹給你合適的人選幫你。」

「好,我回去問。」小林一時心慌慌,深怕猥瑣老頭不幫忙,不過,他還是硬著頭皮多問了一句:「四千,就沒問題了吧。要是老闆問起,我要怎麼回答?」

猥瑣老頭笑了笑說:「放心,你後面的人識貨的話就不會問,真的問了,你就說我說的,內行人不要問外行問題。」

果然如老頭所說的,SP是個識貨人。

聽到了小林的回報,SP不只沒有責備小林,他還稱讚小林辦得很好,並且頗有幾分得意的說:「我不是說了小報能成事嗎?看起來你找對人了。錢,給他。」

四千萬分為前金跟後謝,前金二千五百萬,後謝一千五百萬。前金到位之後,神奇的機器就開始運轉起來。

原本被蘇宇星檢察官偵辦簽結的案子神奇的敗部復活,被重啟調查,而受命承辦該案的,則是原本在彰化地檢署任職的劉更始則在案件重啟前被神奇的調回台中地檢署,劉更始則發揮了他的神奇能力,在25天內把前任檢察官用一年時間查無違法予以簽結的案子迅速辦成曠世大案,把前任檢察官所遺留下來「爰無不法」的卷證,重新以完全相反的角度來解讀,並用這些爰無不法的卷證來指控王老闆跟他的T公司涉及重大不法。然後,神奇機器的一路人馬負責聯繫境管單位,確認王老闆已經回到台灣之後,迅速指揮台中調查處組織一百多人,兵分三路前往T公司台北、桃園、台中三個經營地點進行偵辦並扣押大量資料與產品。

隨後,調查局台中調查處召開了一場破獲經濟犯罪大案的記者會,並向記者發佈了一篇T公司禍害社會、罪不可逭的新聞稿。

這篇新聞稿,其實是猥瑣老頭預先就寫好了,表面上看起來是執行公權之後的重大收獲,實際上就是調查局偵辦的腳本。調查局只是用官方的角色、用公權的力量,讓猥瑣老頭預先擬好的指控與罪名更像一回事。

破案記者會,調查人員依猥瑣老頭的計畫,擺出破案的各種扣案物證充當道具讓記者拍照攝影,並由兩位官員按照猥瑣老頭準備的官式發言照本宣科讓記者引述。

檢察官、調查局辦得再漂亮,新聞稿寫得再有殺傷力,沒有記者報導,效果也是很有限。

這時,猥瑣老頭在地方上記者圈深耕幾十年的價值就充分體現出來。

他也許已經不再是第一線的大記者,但是他在台中記者圈裡,還是說了算的老前輩。

他不只是中生代記者的大哥,距離較遠的新生代記者,也都知道敬重老前輩的重要性。

為了充分把地方上所有記者都動員起來,老頭在事前還先後辦了兩場魚翅聯誼餐會,吃完上等料理之後,二十位記者每個人還有兩萬元的車馬費。

他們的任務就是,在檢調召開破案記者會的同時,一個人要發動三個沒有參加餐會的新生代記者,或者比較有影響力的網路自媒體寫手,在同一時間把新聞發佈出去,形成一張密不透風的大網。

猥瑣老頭特別交代:「時間很重要,大家要一起在同一個時間動作,眾口鑠金,當數十家媒體上百個報導,都引用調查局的新聞稿指控T公司有罪,T公司就是有罪確鑿。天下洶洶,皆曰可殺,千萬不能留一點空間給T公司有說話的機會。這一點,調查局也會幫忙。他們會轟炸T公司王老闆,一直到凌晨,這樣,就算有二楞子記者自作聰明想要採訪T公司的說法,T公司在情況不明、群龍無首的情況下,也不會有人敢出面說半句話。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社會大眾這種單向傾斜的有罪認知就很難再被扭轉,到時候,還會給各位一點意思。」

猥瑣老頭果然是一個開得出4000萬價碼的狠角色,經過他的縝密佈局,一場讓T公司與王老闆無所逃遁的致命大禍從天而降,2016年9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劉更始指揮一百多位調查人員兵分三路,把T公司台北、桃園、台中分公司徹底翻了個遍,並且把六個出面因應的T公司主管或櫃檯人員當成現行犯一樣轟炸訊問。然後,在台中市調處召開記者會,再把T公司的產品以犯罪贓物的形式,仔細的擺成一個讓記者更好捕捉畫面的金字塔型態。

整個辦案過程,無疑是粗暴的、濫權的,連部份受命辦案的調查員都抱怨說:「我已經是第二次被指派這樣搞一家傳銷公司了,長官們想升官,難道就不怕遭受天譴嗎?」

另一位調查員則說:「我早已心生去意,只是老媽反對,她說:『你不是主事者,你只是聽命,記得多拜拜跟神明說清楚,神明會原諒你的。現在,公家飯碗不好找。』」

雖然實質上整件事就是一次公權力濫權構陷侵害一家公司的詭計,但是,在台中市調處違法把扣案的東西擺成一個金字塔,猥瑣老頭安排的記者把金字塔拍成畫面,再搭配猥瑣老頭苦心撰寫的新聞稿,經過上百家報紙、電視、網路自媒體同步發送出去之後,根本沒有人會思考這一個有官方背書,全部媒體齊聲伐的事件背後有沒有陰謀。

所有社會大眾看到蔡鳴朗調查官員神來一筆,搶到鏡頭前作勢指著T公司的「贓物」的那個畫面。

自此,王老闆的罪狀已明,罪惡已定。

在一夜之間,猥瑣老頭就透過媒體公審,把王老闆變成人人唾棄的超級大騙子,把T公司變成罪無可赦的詐騙公司。

SP雖然知道全世界的小報記者吃相難看,但他完全沒有想到,台灣的小報記者竟然如此好用,台灣小報記者一旦聯起手來圍毆一個對象,可以說,要斷腿就斷腿,要斷手就斷手,要斃命就斃命。

其力道之狠之準,操控調查官、檢察官、法官之自如,甚至比古代專制帝王更加遊刃有餘。

在許多社會議題,社會事件上面,台灣小報記者,是一個隱藏在幕後的,盤根錯節的力量。

而地方上許多冤屈不平,其原因很可能只是這一群小報記者鎖定某個對象當肥羊,為了自身牟取用來享樂的利益而集體創作的事件。

SP想到這裡,內心不免不寒而慄。

很快的,他就跟吉米商議決定對台中小報敬鬼神而遠之。

傳說,當年,為成吉思汗營建陵墓的工匠、勞役,在陵墓完成之後,悉數被監造的士兵殺害;而所有監督陵墓營造的士兵,後來又被殺害。於是,所有知道陵墓位置的都被殺害,成吉思汗的陵墓到底在哪裡,迄今為止,也一直是歷史與考古界的一個謎。

為了與台中小報記者劃清界線,一方面避免涉入陷害T公司的嫌疑,另一方面也避免那一群比古代專制帝王更把法律當做遂行自己意志的工具的可怕人物找自己的麻煩,SP在小林完成任務,立下大功等候領賞的時候,所做出的第一件重要決策,卻是把小林開除,並且很快的找了幾個理由,也把小林告上了法庭。

過河拆橋,無疑是避免被任何線索牽扯出與陷害T公司跟王老闆有關最好的做法。表面上,這件事是小林立了大功,一把火不只燒了王老闆的後院,更把整個T公司燒個乾乾淨淨。這樣的功勞不可謂不大,但是,SP生性從來不把別人的貢獻放在心裡,就以此次小林的功勞來說,在SP的角度,他是這樣認為的:「那叫功勞個屁,要不是我逼他,他可能就會錯失這一個上蒼賜與的絕佳良機。」

在解決了棘手的王老闆並截斷與陷害T公司的線索之後,對於L公司的未來,一切看起來似乎如此的美好,挖T公司牆角,把T公司苦心栽培的領導人,一個兩個挖過來,那真是比什麼都快意。

雖然,期間他向智慧財產法院控告T公司侵權山寨的訴訟又被第三次判決敗訴,但這一點,並沒有造成SP太多的不愉快,因為,T公司在台中的官司正按照計畫一步一步把T公司跟王老闆推入絕境。

果然,一審判決,T公司被法官重判,這件事,證明了猥瑣老頭開價四千萬是合理的,也是花得很值得。

SP找來專人用地院判決書的內容,寫成一篇句句鎖喉的判決報導,然後透過網路大量傳播,一方面使T公司難以掙扎,另一方面也擴大招降納叛的戰果。

這一次,SP原本也考慮到要回頭找猥瑣老頭幫忙,但是,基於對猥瑣老頭的戒心,也考量到殺雞如再用牛刀,就是在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凡是屬於自己的錢,一毛錢也不應該分給別人,這就是SP的個性。很難想像這種打心裡不肯跟別人分享利益的直銷老闆,如何能造就一番名列全球傳銷排名前十大的傳銷偉業。

分享是驅動傳銷事業最主要的力量,SP做為一個傳銷公司老闆,卻帶頭吝於分享,那麼,他的傳銷偉業,無疑就跟傳銷本身的特質無關。

SP的L公司如何能夠闖進全球前十大?這個問題的答案或許需要一些關心傳銷產業的專家費一點心思來研究分析一下。

不過,答案也可能很簡單,就像挪威奧斯陸那一家權威媒體的所說的那樣,L公司在傳銷行業裡崛起壯大的原因,跟L公司有什麼企業優勢?有什麼產品優勢?有什麼文化優勢?全都沒有關係。L公司的所謂「成功」,純粹就是靠著SP的好鬥與好訟,透過一種無視於商業原則的不對稱優勢,在訴訟中打垮對手,掃清競爭障礙。

而SP的內部領導,也是靠著鬥爭跟訴訟,他不只可以毫不猶豫的把一個沒有表現,甚至是表現不錯的員工用一紙通知加以開除,然後,還可以找出一個罪名控告被開除的員工。

如果需要自己出庭,打官司當然很累。但是,SP很早就把律師群視為公司發展過程中非常重要的部隊,其重要性,甚至還要高於最重要直銷團隊的領導人。

奧斯陸報紙批評SP的心態這樣說:「直銷領導人,呵,只不過是在我這裡討生活的人,真正可以幫我達成目標的,還是犀利的律師們。」

正因為有著一群駕輕就熟的,犀利的律師,SP只需決定要不要打官司,卻很少,甚至根本都不出庭。在全世界興訟數十場,SP似乎連一場都沒出過庭。但就是這種不需要出庭的訴訟作戰,幫助SP在每個地方都割到了滿滿的韭菜。

看起來,SP靠著這種不對稱的絕對優勢,應該怎麼玩?怎麼打都不會輸。

不過,奧斯陸的報紙卻推論:「每一天,都很可能是SP的末日,這一次,SP在跟我們的訴訟吃了敗仗,即使SP巧妙的脫產,L公司在挪威沒有資產可以被查扣,但是,古往今來,商業活動的最大資產一直都是信譽。從這一次SP的敗訴開始,L公司將很難在挪威繼續立足下去。同樣的,在未來,SP每輸掉一場代表性的官司,都會同時輸掉他跟L公司在訴訟地的信譽,也將很難在訴訟地繼續混下去。一次兩次,SP也許還能勉強守住局面,但是,一再的信譽崩壞,後面就一定會多米諾骨牌效應,那很可能是連上帝都無法幫他止住的潰敗。」

對於如何操作T公司被地院判決有罪的題材, SP決定跳過猥瑣老頭,指派接任小林的台灣負責人老趙過濾出三個曾經在檢調襲殺T公司的時候表現不凡的記者,找他們來幫忙出手撰寫地院判決T公司敗訴的報導:「我拿出一百五十萬,每個人五十萬。我不相信他們會不寫,我相信,他們會寫得很認真,寫得自己就像個法官、就像個上帝那樣不容挑戰。」

老趙因此依據谷歌引擎的排名,找到了三個記者,並且順利完成了任務。

對於這件事,SP十分得意,常常向人說,錢,就是要用在刀口上,花一百五十萬可以解決的問題,絕不該花一百五十一萬,更不可以花四千萬。

也因為這項貢獻,SP對老趙有了不一樣的看法。他認為,老趙不只會做事,還很貼心,這種人跟其他只是上班領薪水,甚至想在公司裡鑽點縫隙撈點好處的人不一樣,老趙是可以留下來在台灣公司當自己代理人的人,是十年間所遇到的最讓自己放心的專業經理人。

顯然的,SP的判斷是對的,因為老趙接下來就好像會讀透SP的心思一樣,完全不必多交待半句話,就能把SP在地球另一邊的意志執行得非常徹底。

他抓住網路時代的特質,把三篇代價五十萬的地院判決報導,玩成每篇都稱得上價值上億。老趙還親自帶著一個團隊,每天照三餐點閱那三篇報導。

於是,任何人只要透過谷歌搜尋T公司的公司名中英文關鍵字,或者搜尋王老闆的名字,排在搜尋結果第一名到第三名的結果,都是這三篇對T公司十分致命的報導,要找到T公司的官方網站,還得辛苦翻頁才會出現,這就是谷歌人摸不著頭緒的奇特算力。

老趙還進一步玩出心得,他就是有辦法透過真人團隊與簡單的AI,一起在谷歌的搜尋引擎上,無中生有的創造嚇人的搜尋建議詞。

例如T公司判決、T公司副作用、T公司發熱、T公司詐騙等等在任何第三方原始網頁都找不到相關字眼的建議關鍵詞,讓所有搜尋者在搜尋T公司的時候,一定會看到谷歌引擎的醒目建議關鍵詞。

即使搜尋者並沒有點擊進入結果頁面,但那些隱含邪惡動機的建議關鍵詞,也已經在搜尋者腦海中創造出很負面的印象。簡單的說,就是透過谷歌建議關鍵詞把所有在谷歌搜尋T公司的人都被嚇壞了。

正因為這種輕輕鬆鬆的操作,就能借刀殺人,老趙替SP在台灣把L公司創造出前所未有的佳績,還挖了兩個T公司的最高聘跟四個T公司的中高聘直銷商。

為此,吝嗇的SP破例的發給老趙兩次豐厚的獎金,而老趙也信誓旦旦的說:「一年,甚至一年不到,就會讓T公司成為歷史。」

為了加大對T公司與王老闆的殺傷力,老趙特別找來了一個操作網路信息的鬥爭高手。任何人只要出得起價,請得動他,他就可以幫助雇主翻江倒海,不論雇主如何弱勢,他的網路操弄手法都能化不可能為可能,在選舉或商場中輕鬆打敗對手。

所以,網軍同業都稱他為大神。

這個稱號使他的價碼水漲船高,並且不輕易接案。

不過,由於他是老趙的侄兒,所以,在沒有選舉案件的時候,老趙向他提出發動網路信息殲滅戰計劃的時候,他一口就答應下來。一如從前的選舉案,不問「黑人」的人是誰?黑人的動機是什麼?或者,「被黑」的人是誰?而被黑者被黑的理由又是什麼?

他操做網路軍隊的原則就是,「做交易,價高者得;談道德,太迂腐。」

雖然是叔侄關係,大神給自己的叔父打了五折折扣,不過折扣後的價碼,還是要一千五百萬。

奇怪的是,當老趙向SP提報這個價錢的時候,SP並沒有生氣,也沒有殺價。他甚至略帶興奮的說:「一千五百萬,值得,給。信息本身的力量其實很弱,需要會把信息力量無限放大的高手來運用,信息才能夠發揮核爆的威力。」

在SP看來,他與王老闆的恩怨已經糾葛太久了,不要說一千五百萬,就算一億五千萬能夠對T公司產生核爆效應,也要給。打倒T公司,再收割T公司的韭菜,每年的收益豈止是一個一千五百萬,豈止十個一千五百萬,估算起來,說是一百個一千五百萬都不誇張。

懷著一比一百的梭哈心情,SP迅速撥款,然後要求老趙跟他的大神姪兒全力以赴,一舉殲滅T公司。

雖然, SP在十年前發起控訴T公司山寨L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官司,歷經漫長的訴訟後,L公司又再一次被判敗訴,四敗的最後結果對L公司十分不利,但SP卻沒有再像以前那樣恐慌,因為,他堅信不論王老闆再如何頑強,一年之內,T公司就一定會變成歷史。

這不只是對T公司一家公司的完勝,而是SP的堅定信仰:「這是一個必須善用訴訟及善用網路的時代,能夠同時掌握訴訟與網路的力量,就能夠勝利,就是贏家。」

不過,老趙跟大神聯手出擊一年時間過去了,T公司卻還活得好好的。然後,又23天過去了,台中高等法院判決出爐,T公司與王老闆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均為無罪。

這個判決,使得調查局、地檢署、地方法院過去六年的一切主張全部都不再成立,也等於告訴SP,過去六年所費的一切心思都是白費,而他在幕後主導的過程中,所留下來的蛛絲馬跡,都有可能變成慘遭反噬的原因。

就在SP一時不知如何是好之際,在整個剿滅T公司扮演領頭要角的水果新聞竟然也在最不應該倒閉的時候倒閉了。在T公司跟王老闆獲判無罪之後的第八天,水果新聞也正式宣告熄燈。

隱隱約約之間,每一個跡象似乎都在透露著,這只是一個開始,一場大火即將燒向SP,燒向L公司。

水果公司的到閉,與其說是一個意外,不如說是早已註定。

水果日報為了佔有市場,以狗仔隊手法,把台灣社會中最為寶貴的厚道價值完全摧毀,沒有了厚道這一層社會緩衝機制,從此,每一個台灣人都陷入一種只能尖銳碰撞的狀態中,很多時候,原本可以各讓一步就能圓滿的小事,也一定要搞到你死我活。

水果新聞的創辦人李正英的信仰就是,在傳閱率之外,什麼都是屁。正因為這樣的信仰與執著,李正英強調:「文章不重要,長篇論述只是垃圾,如果可以,最偉大的新聞,只要一個標題一張圖片就夠了。」

這樣的主張,不僅僅是李正英的信仰,也是水果新聞的鐵律,誰要是大膽寫出那種兩三千字長文,誰就會受到李正英的嚴厲訓斥,再犯者,李正英就會請他走人。

再加上專門揭人隱私,挖掘八卦,傳播桃色的路線,水果日報很快透過聳動的標題與圖片創造了傳閱率的神話。

水果日報的崛起,對台灣社會有三個深刻的影響。

其一,李正英否定完整論述的主張,不再是水果新聞內部的鐵律,而是成為了幾乎所有媒體的共同信條。於是,正如同浮士德向魔鬼出售靈魂一樣,台灣大多數媒體都不再保有令人起敬的靈魂,沒有靈魂的媒體,拿掉名字之後,幾乎每一家媒體都不再有任何差別。遮掉名字之後,則幾乎所有媒體都只剩下人們的八卦、隱私以及製造尖銳與摩擦的毒辣內容。

老一輩台灣人所諄諄教誨的厚道,或者房龍所說的「寬容」,在台灣社會裡,再也看不到蹤影。

其二,李正英的主張,不只對當代成年人造成了具大的影響,也對下一代的教育產生無法逆轉的傷害,正因為水果與大多數媒體的偏執,孩子們的學習與育成也遭受到嚴重的扭曲,孩子們開始向碎片化知識資訊傾斜,只有很少數頭腦清醒的家長堅持讓孩子走系統化學習的道路。更為令人擔心的是,在孩子們心中,似乎再也沒有道德概念了,所有的學校教育與現實教育,幾乎都是在把每一個孩子變成一部競爭機器,除了贏,其他一切都不重要;為了贏,任何可以幫助自己贏的手段都可以使用。在可見的未來,這一群視道德為無物的一代當家作主之後,整個社會恐怕除了殘酷的競爭之外,就只剩下了不擇手段的鬥爭了。

其三,第二點的競爭與鬥爭,其實在水果新聞出現後,早已經普遍存在社會的各個角落,人們不再相互包容、尊重、妥協,發生摩擦,很少人選擇善意、溝通、妥協與圓滿,因為所有人都執著於「妥協就是懦弱、讓步就是輸家」。這使得整個社會全都陷入了尖銳對抗的狀態,並且使整個台灣陷入一個好訟濫訴的瘋狂,一點芝麻蒜皮的不愉快,就選擇提訴,使訴訟成為解決糾紛的唯一手段。訴訟,原是最後手段,但在水果日報帶動的風氣之下,訴訟竟成為解決紛爭的唯一手段。

也正因為水果日報在台灣社會造業太重,當人們在八卦、隱私、口水的快感之後,不免在隨之而來的強烈空虛之感、愴然若失之後有所反思:「難道台灣社會應該湮沒在這樣的澆薄的、缺德的、對立的、鬥爭的洪流之中而不能自拔嗎?難道還要讓水果新聞這樣的台灣公敵繼續危害台灣,為害下一代嗎?」

事實上,正因為民眾的這種反思,看似春風得意的水果新聞忽然在不可一世、目空一切的驕橫中轉眼關門。

正如同水果新聞成為台灣社會公敵之後轟然崩垮一樣,信仰訴訟與網路無敵的SP及其L公司,其實也早已經是傳銷的公敵。

在他自鳴得意可以靠著訴訟以及操弄網路橫掃世界的同時,其實,他的行事作風不僅令傳銷同業不齒,就連他在世界各地事業夥伴,也覺得這樣一個為求打倒競爭對手而不擇手段的作風讓人感到十分恐懼。

L公司事業夥伴的恐懼,一方面可能來自於不該與一個沒有道德感的人為伍的內在自覺,而更多的原因則是,多行不義必自斃,L公司所做的每一件無良、無德、無信、無誠的事,真的不會有後果嗎?跟著這樣一家公司,能有幾年的光景呢?

很多在L公司投入十幾年歲月的領導人都隱隱覺得,不能積善,屢損陰德,不要說是全球前十大的公司,就算是全球第一名的公司,早晚也會土崩瓦解。

很不幸,L公司夥伴的恐懼很快就成為了現實,在T公司逆轉勝贏得勝訴之後,不到四年的時間,曾經是世界前十大的L公司,竟然徹底的煙消雲散,成為傳銷歷史上一個笑柄。